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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與弗雷格的知識觀

對康德來說,知識之所以為真的必然條件,是來自於「先驗綜合命題」。也就是說,一方面由客體這邊影響主體之感覺產生現象,一方面由主體將先驗的時空形式賦與給現象。換言之,真命題之所以為真的條件當中,主體擁有先驗的時空形式是關鍵。 但此處便發生一個問題,主體擁有的先驗時空形式如何保證真命題的必然性?對康德來說,此必然性不能來自經驗,因為經驗之歸納只擁有偶然性,沒有必然性。康德提出的「哥白尼革命」則將此必然性設置在主體上面。另外附註一點,人類皆能夠以直觀呈現幾何圖形,這表示幾何之空間形式是人類的先驗直覺,並不需要透由經驗獲得。 若是如此,康德難道不會掉入所謂的「心理主義」當中嗎?換句話說,主體的先驗形式是一種心靈的能力,如此一來,我們似乎應該說,邏輯規則之所以為真,是由於心靈所賦與?則康德的理論難以躲避「邏輯規則建立在人類的心理規則上,恐怕有邏輯規則偶然真的可能性」的問題。換個方式問,康德如何保證心靈構作時空規則、邏輯規則的必然性? 以弗雷格、羅素這一脈當代的分析哲學家來看,命題為真是來自於客觀的語句內容以及邏輯規則,此二者皆是主體、心靈之外的客觀真理,不以主體的判斷為轉移。我們判斷命題是否為真,其真偽由語句的內容與邏輯本身自足地提供,不須依賴於判斷的行為本身。 因此有一個說法,從近代認識論到當代語言分析的過程中,經過一個心理學到客觀外在的轉向,若由以上的分析看來,的確是有道理的。

歷史與解讀者的化學作用

當我們把歷史事件或文字 (記錄、創作等) 視為是當時某人或人們的想法時,可理解的思想就是語言,那麼歷史就成為了思想變化展開的過程。 而每個時代的解讀者都有自已的成長背景,跟他當時社會的世界觀、原生家庭的價值觀等等都有關系。於是,當解讀者與歷史文字產生互動時,便是兩個擁有歷史背景的生命的交談與問答,這兩者的問答之間沒有主從關系,歷史文字與解讀者都是平等的。於是,在兩條歷史之流的交會問答當中,產生了彼此交織的新的歷史之流。由於每一時代都會有不同背景的解讀者,解讀者無限多,則歷史文字也產生無限多的意義,歷史的原文可以被重新解讀,歷史的解讀也可以被重新解讀,解讀可以重複不斷進行,產生錯縱複雜的歷史之流。 至於解讀者參與歷史文字的解讀時,是一種忘我的遊戲狀態,人與歷史文字互動時,他所說出的言語不再由他自已完全地控制,而是產生化學作用,說出自已意料之外的話。人透過解讀歷史文字,不僅僅是帶出歷史的新意義,也對解讀者自已的意義做出了解釋。人在與歷史文字彼此忘情的問答之間,發現自已也正在解說著自已。是否能由此而說,是「言語說出人,而非人說出言語」? 這麼說的話,任何的存在之物都透過時間與解讀者來展開它的意義。不僅僅是字典裡的詞彙、過去的歷史事件與當時人們的想法,甚至是桌椅床鋪都展開了新的意義--桌子不僅是用來吃飯寫字,床鋪不僅是用來睡覺,而是可以將三者合而為一,形成變動組合式的新型家俱。因此,當人們的生活方式改變,他對於桌椅床鋪之解釋也跟著改變,產生了新的型態但卻又不會完全失去過去被解讀的意義。 如此一來,任何事物都將無窮地展開意義的支流,並無窮地延續下去,形成一幅無限的意義之網。從這個角度來看,不能僅說人的思想是不斷進化的,也必須說事物的意義是不斷進化的。而這個不斷的進化,就在事物與人的一問一答當中。但究竟事物如何問人問題?我並不確定,或許當我們與事物在特定的背景中產生接觸時,便從頭腦裡冒出一個問題來,那便是事物詢問我們的問題嗎?這個想法的解讀必須繼續進行了解。 發問使意義的展開形成可能,那麼,發問就很重要了,沒有發問,都將使意義之流無法產生。當人們在與不同的事物、思想、文字感到不習慣、怪異、甚至是憤怒之時,如果能夠產生問答,那麼就在化學變化當中,產生新的意義。因此,不習慣或不舒服使問題與意義得以產生,人不是試著去習慣他,而是試著從問答當中產生新的意義以及彼此背...

辯士與蘇格拉底 - 課程的刺激與回應

近日開始在台大開放式課程網學習苑舉正老師的西洋哲學史 http://ocw.aca.ntu.edu.tw/ntu-ocw/ocw/cou/101S113/3 這一堂是講到古希臘的辯士學派以及蘇格拉底之間的差異 苑老師在這當中也提到辯士學派值得學習的精神,以及評論蘇格拉底所帶來的問題 我覺得這當中有非常多值得反思的地方,因此試著寫下來 1. 每個人都可以暢所欲言嗎?對於不熟悉的領域該不該說話? 我們目前對專家的看法是: 對於有研究的領域才說話,對於沒有研究的領域不應該說話 (我認為可以引申到非任何領域的專家可以說什麼話?) 首先要提到卡爾.波普爾,這是一位科學哲學家, 他在科學上的「否證性」理論帶給現代科學很大的影響 其中的重點是,一個科學的知識或理論,必須要存在一個經驗上的觀察方法, 這個方法「在理論是假的時候可以被得知」。 好比我說月亮是圓的,這如果是一個科學的知識,那麼必須存在一個觀察方法, 例如說我用眼睛看,如果月亮不是圓的,則我一看就知道了。 那麼哪些知識不是「科學」的呢?也就是不符合「否證性」? 例如「飛天義大利麵存在嗎」?無法找到一個觀察方法來確認他存在或不存在, 那麼這就不是一個科學的知識。 苑老師引卡爾.波普爾「批判理性的傳統」 簡單地來說,西洋哲學史是在一個言論自由的背景之下, 由後人對前人不斷地進行理性上的批判而建立起來的。 我想這個言論的自由並不是單純指政治上的實際狀況,有時更是指內心中的那個信念 人認為我是可以自由發言的,沒有一個預設不可突破的框框。 綜合以上「否證性」與「批判理性的傳統」, 苑老師有一句話說的很好,我相當贊同,我在內化之後重新寫出: 「說出一個大膽的假設,讓其它人來批判,並且手上擁有難以動搖的理由跟證據」 這代表著什麼?我相信每個人都要為自已所說的話負責任, 為說出的話提出理由跟證據是一種道德。 但這並不代表每個人說出內容有錯誤的話就是必須被譴責的。 在這種狀況下,人說話的自由是被壓抑的, 人可以盡自已手邊的資源去支持自已的論述, 但這並不代表他必須是這個領域的專家。 試想,如果只有專家才可以發言,那麼是否也代表有知識的人才有說話的權力? 對一個普通人來說,他沒有受過研究的訓練,手邊的資料也多半是第二手或第三手的資料 他能問到的對象也不太...

康德至黑格爾

康德至黑格爾的哲學發展史確實是西洋古典哲學的一大高峰,也非常的難以理解。筆者將自已極為粗淺了解之部份試以重點方式呈現,希望能對自已有所幫助,對此一階段哲學之演進略有了解。而筆者的論述必定有誤,還請各位讀者不吝指正。 參考資源: 費希特、謝林:香港哲學01 第四批判 - EP39 限制概念 - EP40 同一哲學 - EP41 黑格爾:《哲學100問,書杰著,華文出版社》 康德的哲學產生了人的主體以及物自體的分裂,物自體無法被人的知性所了解。費希特對此則有所批評,他認為人可以不必從物自體出發而了解現象,而可以從絕對的我出發去了解現象。另外他也認為康德的純粹理性批判、實踐理性批判都有其基礎,但是試圖融合這兩個批判的判斷力批判則缺少基礎,或者說康德的三大批判並沒有一個真理去統合它們。基於這兩點,費希特提出了絕對我的概念,試圖建立知識學的原則來統一哲學理論。 知識學的三原則如下:1. 自我設定自我 2. 自我設定非我 3. 自我與非我達到統一。首先自我設定自我做為「本源行動」,意即自我存在,若且為若自我設定自我。而自我設定非我,以及自我與非我達到統一,則是費希特試圖解釋現象的來源,是由於自我與非我互動而產生現象。那麼為什麼自我可以設定自我,接下來又可以設定非我呢?在此費希特提出Anstob做為限制、刺激的概念,而其意義是「感覺」。因為自我之內有anstob,則自我無法超越一步,則設定了非我,而自我與非我的互動則產生現象。至於anstob如何產生?自我設定自我,若且為若自我之內有anstob。因為有限制,所以自我能夠設定自我,自我能夠超越限制而創造自我。因為自我設定自我,因此產生了自我內部的限制。如此,費希特從絕對的自我出發,透過辯證法到達非我以及自我與非我的統一,解釋自我了解現象而不需要假設物自體是如何可能。 謝林則對費希特的絕對自我有所批評,當然,他也不滿意康德對於物自體的假設。他認為自我若是絕對的、無條件的,則無條件的自我無法踏出自已而接觸非我。並且他認為費希特忽略了自然的重要性,而試圖將自然做為一個能動的主體加入他的哲學體系之中。謝林為避免康德體系主體與物自體的分裂,也避免一個無條件的自我,而建立了「同一哲學」,認為自我與自然是同一的。在此同一的意義並非是真理符應論式的同一,因為真理符應論預先假設了認知主體與客體的分裂,因為是分裂的,才能夠符...

談談康德認為一個人如何認識外界

本文參考自《哲學100問,書杰著,華文出版社》康德哲學一章: 康德把人的認識能力看做是一種不需要經驗就被決定的能力,人能夠認識對象,必須是他的認識能力搭配上對象的現象才能夠得出知識。例如一個人能看到物體的形狀與運動,他不是從物體的觀察中慢慢發現的,而是他本身就對物體有這種整理資訊的能力,再搭配上物體實際也有形狀與運動的現象。 (事實上目前科學也支持這點,人的生理機制中有判斷物體顏色的機制以及判斷物體運動的機制)。這個認識的能力,我們可以把他看做是一種規則,也就是形式。 那人有哪些認識的形式呢?康德把他分為三種,分別是感性、知性與理性。 感性的認識形式能夠認識的對象是數學以及幾何物件。這種認識形式是一種時間與空間的形式,人必須透過時間與空間的形式,加之在數學與幾何的點、線、面上面,才能夠認識數學與幾何物件,得到關於數學與幾何物件的知識。這種認識形式是一種對現象的直觀,不需要經過思考,是對於現象做一個初步的整理。 知性的認識形式被稱為「範疇」,範疇所對應的是感性內容,也就是剛才我們所說的,感性的認識形式搭配上現象之後獲取的內容,這個內容進一步成為知性認識形式也就是「範疇」的對象。範疇的基礎是想像力的圖式,也就是時間的形式。圖式是指說,如同流程圖一般,同時具有規則以及圖案,規則是形式的,而圖案是感性直觀的。因為圖式同時具有形式以及感性直觀兩方面的特質,因此可以用來聯結範疇以及感性內容,使這樣的認識成為可能。 康德將知性的認識形式「範疇」分為十二種,這些範疇都需要符合時間的形式。以因果範籌為例,人具有一種時間先後的認識形式,透過時間先後的規則將一系列感性內容加以整理,最終得出某內容與某內容是因果現象的知識。 至於理性的認識形式我自已也覺得不容易理解,大致上是這樣的:人的理性能夠整理知性所認識的內容或者判斷,理性並不直接作用在經驗表象界,而是作用在知性內容上面。人的理性有一種傾向,它朝向靈魂、宇宙與上帝。人的理性透過這種方式,在背後協調知性以及感性的運作。但是,對於理性的對象,也就是靈魂、宇宙以及上帝,人無法去了解他們。因為人能夠自主運用的就只有感性與知性,如果人試圖使用知性的認識能力去了解這些對象,把範疇使用在這些對像上面,就造成了人認識能力的誤用,將產生不正確的答案,這被稱為「先驗的幻象」。如果人把知性範疇使用在心靈上面,會得出心靈是實體的錯誤結論...

亞里斯多德說了什麼

亞里斯多德系統性地分析了哲學以及各種學科的知識,事實上我自已覺得從他的理論當中得到了珍貴的觀點來看世界以及其中的問題。 本文同樣是參考S.E. Stumpf 西方哲學史的文本,並用我自已的話重新寫出來 亞里斯多德對於邏輯學的看法 亞里斯多得是三段推論的始姐,這個推論大家都會,稍微簡述一下: 大前提:所有的蘋果都有種子 小前提:富士蘋果是蘋果 結論:富士蘋果有種子 好了,就這麼簡單。但我們會有個疑問,你的大前提是怎麼來的?應該是從另一個三段論推論過來的對吧?那一直往前推會無窮無盡,勢必要在一個推論停下來,那個大前提必須要是不證自明的對吧?亞里斯多德認為這不證自明的大前提,是我們能夠透過清楚的直覺了解的,這樣的性質他稱為第一性。不過這裡我有個疑惑,這第一性似乎又是透過歸納而得出的,但若如此解讀,如果還要歸納怎麼能稱為直覺了解?似乎只能說是在「看到很多類似的東西的過程中直覺地了解了本性」 亞里斯多德對於形上學的看法 形上學可以說是探討「某一事物成為某一事物」的學問,這樣說實在很玄,我們舉個例子來說明。我看到桌上有一顆蘋果,我想探討為什麼這東西是蘋果(而不是柳丁或其它東西),我們可能會說「因為他是紅的、酸甜的、果肉是淡黃色的」等等性質來描述它,而符合這個條件的東西就是蘋果。但亞里斯多德認為不僅僅是如此,還有一個更加基本的性質叫做蘋果性,剛才說的那些其它性質都是附加在蘋果性之上。如果沒有這些其它性質,就沒有蘋果性,但是蘋果性並不是其它性質的綜合而已,而是不同於其它性質,做為其它性質的基底。所以,當我們看到符合蘋果性的東西,我們就會稱呼它為蘋果,這蘋果性就是蘋果之所以是蘋果的本質,亞里斯多德就叫這蘋果性為「實體」。 好了,亞里斯多德給實體一個比較簡潔的定義,我們來看看:「實體是一個不述說其它主體,而被其它東西述說它的東西」。主體我自已是理解為句子裡的主詞,比如說「蘋果是紅色的」,這蘋果是主詞,紅色是謂詞,紅色用來描述蘋果這主詞。蘋果是實體,因為蘋果僅僅是被描述的,一方面蘋果不描述他者,一方面蘋果被紅色所描述。 簡單地說,有一個蘋果的(抽象)形式,然後也有構成蘋果的(實際)質料,這兩個東西會合在一起形成具體實際的蘋果。質科我解讀為材料,我認為這跟中文的名詞比較接近。亞里斯多德認為形式跟質料是無法分開的,沒有純形式,也沒有純質料 (他的老師柏...

聖托瑪斯的上帝五路證明的反思

不論是印度或者是西方,都有對於最高智慧之存在的邏輯證明,雖然對於無神論者來說,似乎沒有什麼幫助,但實際上對於人類的邏輯學發展來說,具有重要的意義。 中世紀的時候聖托瑪斯提出五個論證來證明上帝的存在 筆者說明的時候,也試著提出自已的反思。筆者的目的並不是要證明上帝不存在,而只是要說明「這樣的論證思路是有問題的」,不論將主角替換為什麼名詞都是一樣的。 1. 第一推動者 如果一者運動,則一定有另一者推動它。不斷向前追溯,則永無止盡,這在哲學上被稱為「無窮後退」,永遠無法追到第一個推動者。而一般來說西方哲學在直覺上無法接受無窮後退,因此一定要找到一個「自已不被推動,但能推動它者」的第一個推動者,那就只能是上帝。 反思:試問第一運動者自已運動嗎? 如果第一推動者自已運動,則一定有另一者推動它,否則就破壞了「如果一者運動,則一定有另一者推動它」的前提。如果這個前提有例外,則為什麼不能找到除了上帝的其它者也是第一推動者?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應該要可以看到某一者「自已運動起來」,這是不可能的。 如果第一者自已不運動,則它無法推動它者,也無法成為第一推動者。 2. 第一因 其實這跟上面的證明是幾乎一致的。如果一者生成,則一定有另一者做為他生成的因。例如種子長成樹,在這之前有另一樹產生這種子。同樣不斷向前追溯,一定要找到一者是沒有因的(永恒不變),或者自已是自已的因,在這裡是前者,那麼他就是上帝了。 反思:這個第一因的辯論在印度哲學有很深入的討論,在這裡稍微試著從永恒不變者的角度進行反思。如果某一者沒有因而且他是永恒不變的,既然他不變,為什麼可以生出其它東西來呢?所謂生的意思,就是自身透過變化產生與自身有關的東西。如果自身不變化就可以產生東西,那個東西就等於無中生有,跟自身無關了不是嗎? 3. 絕對存在者 某一者在不存在的狀態時,都需要另一存在者的協助,才能夠從不存在變化為存在。那麼當所有的東西都還不存在的時候,必定要有一個絕對的存在者,讓其它東西得以存在。 反思:如果這個絕對存在者是永恒不變的,那麼筆者提出的反論跟上一題一樣。如果這個絕對存在者是不斷變化的,而他只是先於所有存在者而存在,那麼筆者要反問的是:「既然此一絕對存在者是不斷變化的,則一定有比他更早的存在者做為他生成的因」。這樣說的話,應該會得到一個回應是「不用啊,今天的他是昨天的...

安瑟爾謨的上帝證明的反思

中古世紀的教士安瑟爾謨證明上帝存在的論證如下 大前提:只要是設想完美的東西,則他不僅僅在想像中存在,在現實中也存在 小前提:上帝是設想完美的東西 結論:上帝在現實中存在 看起來只有大前提聽起來怪怪的,立刻來檢查一下,安瑟爾謨認為不會有設想完美但是在現實中不存在的東西,因為這樣就「不夠完美了」。意即大前提隱含了另一個前提:「存在是完美的一個性質」。 個人覺得這犯了乞題謬誤,也就是在前提中暗藏了結論。在此大前提中的「完美的東西」一詞,就暗藏了「存在」的意思。因此,可以訴諸乞題謬誤,說這個論證無效。 而大哲學家康德說,存在不是一種性質,因為我們在說某某有什麼性質的時候,必須增加新的知識。例如「蘋果是紅的」這句話,一開始我們想到蘋果並不知道是紅的,但當我們看到這句話,就得到了它是紅的這個新知識。不過這樣說來,性質必須是一種後天經驗的知識嘍?也就是說上帝是存在的,只能是一想到上帝就存在了(就如同1+1=2),並非是後來透過經驗才知道上帝存在(因為不是一種性質)。 殊途同歸,上帝存在在這邊並不是一個論證的結論,而是一個不證自明的「公理」。 既然是不證自明的公理,還是可以進行懷疑,例如指出其它為真的命題與此公理矛盾等等。

柏拉圖在說啥?

柏拉圖的名字大家都有聽過,但印象中我在求學過程中沒有聽過他的理論。以下我試著就Samuel Enoch Stumpf 所寫的西方哲學史這本書,對柏拉圖做一個淺顯的介紹以及概念統整,可以的話我會試著加入自已的批判。 其實我覺得在唸哲學的時候概念統整很重要,因為不同哲學家會對同一個概念給予不同的詮釋或定義,但其背後通常會有一個貫通的想法,就算是西方哲學跟佛學也會針對同一個概念做探討。 柏拉圖對知識的看法 柏拉圖認為我們對知識的了解有四種狀態,從最低層次到最高層次分別為「想像、信念、思想、理智」 對應於這四種知識的了解狀態,柏拉圖有一個洞穴比喻,這裡就不詳細敘述,我們可以把影子對應到想像的對象、倒影對應到信念的對象、可見的事物對應到思想的對象、太陽對應到理智的對象(就是鼎鼎大名的理型啦)。 先提一下柏拉圖背後的想法:自古以來許多哲學家想要知道世界上事物真正的本質或者說它究竟是從哪裡來的,因此展開了「實體」的概念,實體一般來說是指事物真正的本質。柏拉圖認為對於知識而言,抽象的物件比可見的物件要「真」,這其實我們是可以理解的,因為本質必須是可靠穩定的,不能夠今天是這樣,明天是那樣。再來本質必須具有普遍性,比如我們在說桌子的本質的時候,必須每個桌子都要具備這個本質。換句話說,本質就是「桌子之所以成為桌子」的那個條件或規則(或者說結構)。 那到底想像的對象是什麼呢?就我了解,是指我們對物件的感官經驗。比如說我看到紅蘋果時,紅色的感官經驗。 (PS. 我認為不是語言的層次哦,就單純是紅色的經驗。我感覺到的紅色實際上無法用文字或言語來表達,它只是一種感覺,之所以你能了解紅色這個字的意思,是因為你也有過相似的感覺。) 信念的對象則是對一個物件性質的描述,例如「蘋果是紅色」。但是這個性質依賴於特定的背景條件而變化,並不是固定的。例如蘋果還沒成熟的時候,或者蘋果壞掉的時候,就不再是紅色。所以信念的對象是會變動的,並不是非常可靠。 以上的「想像」跟「信念」被柏拉圖稱為「意見 」。 思想的對象則是物件普遍的規則,科學家把物件抽象化以後,變成思考的材料加以推導,是更加高級的知識。例如「水果」比起「蘋果」更加的抽象,水果必須具備什麼樣普遍的規則呢?比如說它是植物的果實,裡面有種子,吃起來常常香香甜甜的,會吸引動物去吃…等等。在此柏拉圖也把邏輯推論當中的公理(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