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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物問題

筆者試參考陳榮華教授所著之「形上學」一書中之「身心問題」一章,以及 Theodore Schick Jr & Lewis Vaughn  Lewis Vaughn 所著之「做哲學」之「心-身問題」一章,做一重點之整理,以筆者自已的話重新梳理,部份將以自已的理路另做解釋。 身心問題是討論人的心靈如何能夠展現其性質,例如思考、感受等等,以及心靈與身體如何能夠互動等問題的一個哲學問題。 身心問題可以分為非唯物論與唯物論。非唯物論認為心靈與物質是不同的事物。唯物論則一般認為認為心靈是物質的某一個面向,不論是行為、功能或是突現性質,既然心靈是物質的某一個面向,心靈就不是物質以外的另一個不同的事物,並且依存於物質而存在。 註:筆者一開始認為身體是心靈的必要條件是唯物論的定義,而身體不是心靈的必要條件是非唯物論的定義,但我發現這樣子的定義會使得副現象論變成唯物論。由於副現象論承認心靈與身體是不同的東西,雖然身體是心靈的必要因素,還是可以在非唯物論的分類之下。 非唯物論 非唯物論可以分為身心二元論、身心平行論、副現象論。 身心二元論 身心二元論認為心靈與身體是不同的實體,雖是不同的實體,但身心可以互為因果而互可影響。實體指的是不依賴他者而存在,身體不是心靈的必要條件,也就是說在沒有身體的狀況下,心靈可以存在。 此一理論有幾個缺點 1. 身心如何互相影響 心靈與身體擁有完全不同的性質,甚至可說是互斥的性質:心靈不佔空間,沒有速度等物理性質;身體佔據空間,有速度等物理性質,如何合理解釋性質互斥的兩樣東西可以互相造成因果影響?縱使我們承認身心互相影響不需要一個物理接觸點,因為物理接觸點是兩個物理事物互相影響的必要條件,並不是身心互相影響的必要條件,但這只能僅僅說明其邏輯可能性,但無法說明其經驗可能性。 身心二元論者提出,身心互為因果是符合經驗可能性的,因為身心互動是可以被經驗到的,不能夠只是因為透由分析心靈與身體的性質,就推導出身心無法互動,必須透過經驗才能確認。我們透由內省,可以清楚明確觀察到身心互動的因果關系,因此身心互動是符合經驗可能性的。 反對此論者提出反駁,我們只能透由內省觀察到心靈與身體的前後現象,並不能直接觀察到心靈與身體的因果現象。例如,當我們心裡想著蘋果落下,而蘋果隨後確實落下時,並不能說明此二者有因果關系。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