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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托瑪斯的上帝五路證明的反思

不論是印度或者是西方,都有對於最高智慧之存在的邏輯證明,雖然對於無神論者來說,似乎沒有什麼幫助,但實際上對於人類的邏輯學發展來說,具有重要的意義。

中世紀的時候聖托瑪斯提出五個論證來證明上帝的存在
筆者說明的時候,也試著提出自已的反思。筆者的目的並不是要證明上帝不存在,而只是要說明「這樣的論證思路是有問題的」,不論將主角替換為什麼名詞都是一樣的。

1. 第一推動者

如果一者運動,則一定有另一者推動它。不斷向前追溯,則永無止盡,這在哲學上被稱為「無窮後退」,永遠無法追到第一個推動者。而一般來說西方哲學在直覺上無法接受無窮後退,因此一定要找到一個「自已不被推動,但能推動它者」的第一個推動者,那就只能是上帝。

反思:試問第一運動者自已運動嗎?

如果第一推動者自已運動,則一定有另一者推動它,否則就破壞了「如果一者運動,則一定有另一者推動它」的前提。如果這個前提有例外,則為什麼不能找到除了上帝的其它者也是第一推動者?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應該要可以看到某一者「自已運動起來」,這是不可能的。

如果第一者自已不運動,則它無法推動它者,也無法成為第一推動者。

2. 第一因

其實這跟上面的證明是幾乎一致的。如果一者生成,則一定有另一者做為他生成的因。例如種子長成樹,在這之前有另一樹產生這種子。同樣不斷向前追溯,一定要找到一者是沒有因的(永恒不變),或者自已是自已的因,在這裡是前者,那麼他就是上帝了。

反思:這個第一因的辯論在印度哲學有很深入的討論,在這裡稍微試著從永恒不變者的角度進行反思。如果某一者沒有因而且他是永恒不變的,既然他不變,為什麼可以生出其它東西來呢?所謂生的意思,就是自身透過變化產生與自身有關的東西。如果自身不變化就可以產生東西,那個東西就等於無中生有,跟自身無關了不是嗎?

3. 絕對存在者

某一者在不存在的狀態時,都需要另一存在者的協助,才能夠從不存在變化為存在。那麼當所有的東西都還不存在的時候,必定要有一個絕對的存在者,讓其它東西得以存在。

反思:如果這個絕對存在者是永恒不變的,那麼筆者提出的反論跟上一題一樣。如果這個絕對存在者是不斷變化的,而他只是先於所有存在者而存在,那麼筆者要反問的是:「既然此一絕對存在者是不斷變化的,則一定有比他更早的存在者做為他生成的因」。這樣說的話,應該會得到一個回應是「不用啊,今天的他是昨天的他而生,昨天的他是前天的他而生,一直往前追都沒有問題,不需要其它的存在者做為他生成的因」。那筆者要再度反問的是:「一者的變化,是無緣無故自已就會變化呢?還是必須要有其它的什麼東西來影響他造成變化呢?無緣無故變化是不合理的,只能是其它的什麼東西來影響他造成變化」

註:對方也可以主張一模一樣的自已生成一模一樣的自已,這個討論會很複雜,也超出我的能力之外,就先到此為止。

4. 善與美的來源

我們心中在判斷一個東西好不好的時候,一定會有一個標準。由於我們內心有最美、最善的標準,我們才能做此判斷。這個最美、最善的標準,就是上帝。

反思:其實我們不需要什麼絕對的外在標準來進行這個判斷。例如有一個東西10公分長,我們可以想像出11公分的東西。若有一個東西有某種美感,我們一樣可以透過自已的理性功能想出更美的東西,不用訴諸外在的標準。

另一個角度是,我們判斷一個東西不好,也應該要有一個絕對壞的標準,這樣的話,也必須要主張惡魔是存在的了。

5. 最終的目的

任一者的運動、生成、變化,都有他的最終目的。而這個目的必然是有誰去計劃的,那個計劃者就是上帝。

反思:有沒有可能任一者的運動都沒有被預設的目的,絕粹是機械式的運動?另外,如果一者的運動有目的,有沒有可能是他自身決定的?(例如有理性的人類)。前者是訴諸沒有任何的自由意志,後者是訴諸人有自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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