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唐君毅哲學概論:儒家之形上學

為準備考試之用,筆者試整理唐君毅先生之哲學概論部份章節。

中國先秦之形上學

1. 中國思想對於天極為重視,天降命於人,但卻不視天為西方的上帝一般擁有預定計畫,也不如印度之宿命論。

2. 重視人在歷史上承先啟後之實踐,並不重視宇宙如何而來以去如何而去。

3. 重視萬物與人之互相感應,萬物之功用,亦呈於人之心。萬物相感、生生不息、變化萬千,此即為天之德。

4. 不重視人有限之形體,而重視無限之氣。此氣充塞於天地宇宙間而形成萬物,為萬物之生機。

5. 墨家言天兼愛人,而以兼愛為道德之本;有天志之說,降賞罰於世人。

6. 道家之天為去人格之自然之天。重視「無」之概念,「無」為萬物之本,為萬物出入之門。

7. 儒家認為道德源自於人心之本性,孟子說「盡心知性以知天」,以此之工夫,通達「萬物皆備於我矣」之境界,而此境界為內在之道德之境界。因此孟子之形上學是一道德之形上學,


中國秦漢以後之形上學發展

8. 佛學從印度傳來,初為三論宗(空宗)以及法相宗(有宗)。三論宗之「不生不滅,不一不異,不來不去,不常不斷」,以辯證法破除形上學之偏執。(筆者:或者說破除概念思維之執著)。法相宗發展阿賴耶識之思想,為原始佛教業感緣起之理論之發展,由認識論進而建立形上學理論。此二大乘宗派進入中國後,發展為近三論宗之天台宗,以及近法相宗之華嚴宗。天台宗言一念三千、佛性有惡、心佛眾生三無差別。華嚴宗言事理無礙、事事無礙、統法界為一心。

9. 宋明理學為中國儒學之復興,起初反對佛學思想,以「儒氏本天」對抗「釋氏本心」。

10. 陸象山「宇宙即吾心,吾心即宇宙」,為道德之本心意識而來。王陽明「良知為造化的精靈」,為道德之心靈通天心天理之說。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是否所有的"東西"都可以被語言談論?

我個人覺得在當代的語言轉向中,有一件很關鍵的事是「語言的限制在哪裡?」有的人會說「語言就是指涉世界上的事實」,反對透由語言指涉藝術、道德與宗教有真假值。另外有的人想辦法要用語言去說出前面的領域,或說出語言之前的經驗過程。縱使語言說不清楚、指涉上有困難、語義上有歧義,但他還是要想辦法說,甚至要說出裡面的道理來。 另外我也認為語言有它非演釋或歸納的「邏輯」 (請容許我在這裡使用邏輯這個字,指的是一種規則)。例如使用比喻的方式透過己知的概念說明抽象的概念就很好用。當我說「我的心靈是透明的」。你可以問我「透明」是什麼意思?透明不應該是心靈的一種屬性。但我們也可以使用語言的比喻的邏輯:透明指的是我們在認知對象時毫無阻礙,如同我們透過透明的空氣認識到眼前的這張桌子。那麼「我的心靈是透明的」就是指:我能夠認識到我自己心靈中的所思所想,在認識的過程中毫無阻礙。當我使用透明這個字的時候,還跟視覺經驗進行了連結,比完全的概念陳述多了一些東西。我們的日常語言並不是沒有這樣的用法,例如「觀點」、「立場」等等。 再舉個例子,有的哲學家透過追溯文字的字根,回到它古代的意思或隱藏的意思,再進一步發展那個概念。 你說這只是一種語言遊戲嗎?如果你是指它說不清楚,那我是同情的。(而後人會試著把哲學家的作品說得更清楚,對有爭論、曖昧的地方進行解釋等等)。如果遊戲指的是故弄玄虛,毫無意義的產物,我並不認同這樣的觀點。這可能是因為彼此看待語言的方式跟功能不同。透過語言的比喻、追溯字根等等語言特有的方法,有他要傳達的概念跟想法,縱使這些概念跟想法很難清晰地去固定。因此哲學也可以關系到我們怎麼去使用語言,它不是文學,但它可以有文學的一個面向。我們可以試著運用語言的一些特性去幫助我們發展哲學概念,甚至是去說明那些無法明確用語言說出的"東西"。對於語言的使用我們可以問太多問題。我們如何用語言描述在語言發生之前的經驗?我們可否在哲學論述當中使用祈使句或那些非陳述句?甚至可以問,詩的語言在哲學當中可以扮演什麼角色? 我個人猜想,對語言的這兩種觀點,或多或少影響了我們所謂分析與歐陸的哲學發展。我不敢說普遍地一定是這樣,但我認為雙方看待語言的方式肯定是不一樣的。 這在佛學當中似乎有點像說,如果真相是無法說的,那你就不說了嗎。禪宗就不說了,但是許多宗派還是說了非常多。 本文同步發表在FB社團 哲學討論IP...

隔離真的站得住腳嗎?

進入社會以後,很少不從結果的好壞來判斷一件事該不該做。 隔離之所以合理,是因為隔離少數的人,就可以讓多數的人避免得病。換句話說,為了多數人的利益,我們可以合理地犧牲少數人的權利,例如自由移動的權利、經營自己生活計劃的權利。 透由暫時沒收少數病人的部份權利,使得多數人的健康得以維持。 但還有另一種思考的方式,就是思考權利的內在價值,思考什麼是正義的本質。 對於正義的一種看法是,我們的基本人權無論如何都不會因為多數人的利益而被取代。換句話說,每個人自己都被當成最終目的來看,而不作為任何其它目的的工具,例如多數人的健康。 從這個角度來看,隔離是不合理的,是侵犯人權的,是有違正義的。 它看的不是結果好不好,而是重要的價值是否被確保。 這種價值不能當飯吃,但它卻是人之所以為人不能割捨的價值。 然而,我們也無法直接得出隔離是絕對不合理的結論。我們似乎可以主張,如果得到傳染病的人任意行動,造成他人生命的重大危害,導致他人的生命權、自由權無法被確保,那麼任意移動的病人似乎侵犯了他人的權利。由此看來,病人似乎有義務不任意移動。 比較自我隔離被侵犯的權利,以及他人被傳染時導致生命危害被侵犯的權利,哪一個被侵犯的權利比較嚴重。 他人被傳染後如果身體不適,自然就有幾天沒有能力工作,這幾天的收入損失到什麼程度算是被侵犯基本權利,也值得考慮。 因此,我們可以得到暫時的結論,從權利的觀點看,從人是自身的目的而不是促進他人利益的工具來看,隔離只有在傳染病造成足夠嚴重傷亡與經濟損失進而侵犯他人的基本權利時才是合理的。 註1. 促成他人利益跟避免他人傷害這兩件事是否應該分開討論,他們是否造成不同的權利與責任觀。 註2. 正義的論述似乎不會真的只看價值而不看結果,應該要主張價值與結果有某種內在關聯性,這應該會是本文的致命傷。 註3:本文來自於個人FB頁面上發表的文章。

自我接納不必參考自我價值

昨天看了一本書,提到自我價值不因工作表現而改變,即使表現不好,自我仍然是有價值的。自我具有價值是無條件的,因此,對自我的接納與關懷也是無條件的。 看到此一常見的說法令我懷疑,自我具有無條件的價值這個預設是從哪來的?這個預設正確嗎? 通常我們說某物具有價值,好比說果樹具有價值好了,指的是果樹能夠發揮出它的功能,也就是結出果實來。但如果果樹僅僅具有結出果實的潛在能力,卻遲遲沒有結出果實的表現,我們最終還是會說,這顆果樹是沒有價值的。 我認為,X具有價值,指的就是X能夠表現出X所具有的能力。 這用在人身上也是適當的。工程師具有價值,指的是工程師發揮出他關於工程的能力;音樂家具有價值,指的是音樂家發揮出他演奏音樂的能力。那麼人呢?亞里斯多德會說,人的本性是理性。因此按照我的說法,我似乎應該認同,人具有價值,指的是人能夠發揮理性。價值不可能是無條件的,也不可能跟表現脫勾。 我對人性或者人所具有的功能並不採取亞里斯多德這種「目的論」式的觀點,也就是人生來就有一種潛能,這種潛能是為了實現某個本來就存在的特定目的。我反倒認為,我們不需要預設這種目的論式的潛能。人類有許多可能的能力,理性只是其中一種,例如,每個人都擁有不同的美德,也都擅長不同的技能。 因此我主張,不論某人P擁有什麼能力或技能,只要能夠表現出這種能力或技能,P就是有價值的。 因此,某人P不是無條件地有價值的,他必須發揮他的能力或技能,才能夠被稱為有價值。 我推測人無條件地具有價值這種觀點,只能建立在有神論的基礎上,對於無神論者來說是無效的預設。對有神論來說,上帝按自己的形象造人,而上帝是完美的,按祂形象造出來的人類必然是具有價值的。對無神論者來說,則難以提出有說服力的論證。 終於到了我想說的重點,問題是,如果人的價值取決於他的能力的表現,我們還能夠無條件接納或關懷自己嗎? 我想說,為什麼不行? 我接納我的朋友,關懷我的朋友,除了我們之間具備友誼關係這個條件之外,我還需要看看我的朋友是否發揮了他的能力嗎?應該不用吧!既然我是你的朋友的一天,當你遇到困難、遇到痛苦,我會接納你、關懷你、支持你。 自己對自己也是一樣,只要自己與自己存在友誼關系 (或許是一種更深入的關系),更甚者,用哲學的術語來說,自己與自己可能是一種先驗的關系。那麼我們為何不能無條件地接納自己、關懷自己呢? 註:這種口語上的無條件事實上還是有條件的,這個條件...